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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9-18 【字号:

岩商务业〔2017167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龙岩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商务局

                           201797

 

 

 

 

 

 

龙岩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我市商务系统电气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印发<福建省商务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流通〔20175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岩市安委〔20171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商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市、县两级商务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全市商务系统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不发生电气火灾事故。

市、县两级商务局按照当地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要求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电工持证上岗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市、县两级商务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既是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也是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实施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自身主体责任,对照《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主动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要建立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确保安全运行。要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夯实基础,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市、县两级商务局要按照当地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要求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在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使用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178月底前开始至2020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9月上旬前)。

市、县两级商务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及相关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9月至201710月)。

市、县两级商务局组织发动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的物业公司,对照《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附件3),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按照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使用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10月至20204月)。

市、县两级商务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结合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实际,落实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1月至20204月)。

市、县两级商务局要按照当地政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自身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当地安监、消防、工商、住建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排查整治,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同时,按照地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使用领域电气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县两级商务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当地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当地政府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及所明确商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每个年度组织本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的物业公司,对照《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和《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表》(附件4),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履行安全用电主体责任,主动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实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行为;要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工作,提升电气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运行。切实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市、县两级商务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要采取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等有力措施,突出重点、逐年推进全市商务系统机关电气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市、县两级商务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请各县(市、区)商务局于20179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7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填报附件12;2018年起,每年11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1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4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抄送:省商务厅,市安办

龙岩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79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