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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2-27 【字号: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人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 (岩委发〔2014〕16号) 和《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岩委〔201745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现将《龙岩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龙岩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

 

 

 

龙岩市商务局

20171127

 

抄送:省商务厅,市安办。

 


附件:

龙岩市商务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

一、负责监督指导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餐饮住宿场所(星级饭店除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负责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负责成品油经营网点的规划和有关行政,做好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