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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2-27 【字号: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相关科室:

现将《龙岩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商务局

2017 12 1

 

 

 

 

 

 

 

 

 

 

 

 

龙岩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306号)工作部署要求,为确实指导、督促好我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十四条规定要求,在职责范围内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负责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商贸系统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711月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科、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场体系建设与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以及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科,主要负责冬春季火灾防控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保障。

(二)责任分工

为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全市商贸企业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商贸企业自查基础上,指导、督促辖区内商贸企业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1.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科统筹部署、制定冬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动员,指导、督促落实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市场体系建设与流通业发展科:负责指导、督促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以及特殊流通领域(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等)商贸企业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3.市场运行调节科:负责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4.服务业发展科:负责指导、督促餐饮住宿场所(不含星级酒店)的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工作部署

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相关业务科室要认真研判辖区内商贸企业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层层动员部署,指导、督促商贸企业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全国“两会”前,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企业督促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商务局和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第十四条第六点规定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开展冬春防火排查整治工作任务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全力推进电气火灾防控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指导、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加强预案的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企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警示教育,广泛普及冬春消防安全常识。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要密集发布节日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常识。

)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督促企业及时发布防火警示通告,加强火灾防控,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

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1130日前)。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召开工作会议,对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市、区)商务局及各相关科室要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建立档案台帐,做到边查边改,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县(市、区)商务局对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并通报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商务局请于123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上报冬春防火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郭炆凯,联系电话:3383022,传真:3383211,邮箱:lyswzxa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