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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5-17 【字号:

 

 

 

 

 

 

岩商务业〔201864

 

 

龙岩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龙岩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政府安办工作方案和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商务局

                          2018516

 

 

 

 

 

龙岩市商贸行业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全市商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岩市安委办〔201841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流通〔201826号)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815日,在全市商贸行业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督查商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快为主原则,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严格履行《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当地政府明确的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开展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商贸领域反恐防范、消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把监管范围内的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报废汽车拆解等特殊流通行业,大型批发市场、商贸超市、住宿餐饮场所(除星级饭店)等重要场所,油库、加油站等重点目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全面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省商务厅制定检查清单,县(市、区)商务局按照清单对下级部门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开展督促检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615日)各级商务部门要从安全责任、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等问题。相关企业(场所)按照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要做到“4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对辖区内的相关商贸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组织相关企业(场所)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2),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报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商务局将企业承诺书汇总情况报送至商务局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科(附件3)。

(二)行业检查阶段(616日至715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针对本辖区商务领域商贸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做到督查全覆盖,对商贸领域的相关企业(场所)抽查不低于10%;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市商务局将全覆盖督查各县(市、区)商务局,对商贸领域的相关企业(场所)抽查不低于10%,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抽查和督导。

(三)政府督查阶段(716日至815日)市政府安办将结合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补缺补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市场秩序与安全管理科、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场体系建设与流通业发展科、服务业科、引进外资管理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科以及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组成(附件1)。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商务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严查严管,封堵漏洞,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细。相关商贸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制定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依法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同级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结合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

(五)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大检查期间,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各县(市、区)商务局于68月每月10号前报送大检查阶段性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和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统计表(附件45);81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及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附件6)。

联系人:郭炆凯,联系电话:3383022,传真:3383211,电子邮箱:lyswzxaq@163.com

 

附件:1.龙岩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3.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汇总情 

       

      4.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5.“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统计表

      6.重大隐患未按时整改企业名单

      7.督查检查清单

 

 

 

 

 

 

 

 

 

 

 

 

 

 

 

 

 

 

 

 

抄送:省商务厅、市安办

龙岩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8516日印发